第115节(2 / 2)
人是有气场的,张云清离女子最近,可以感受到从女子身上散发出来的正气。她不可能了解案情,但她的言语中提到了“警局”,这显示出她的记忆与她自身的职业发生了重合,所以张云清猜想她会是一名丨警丨察。
她会不会就是新调来的刑警队队长呢?不然她又为何主动跟自己解释这些。
张云清淡然一笑,这可不在他的思考范围之内,他只是有一种直觉:他或许还会和女子见面。
收回注意力,或许是因为有了女子的解释,张云清再看这句诗时有了更加直观的理解和认识。
张云清对现代诗不甚了解,小时候母亲教导他学习《唐诗三百首》,到了国外学习国文也是学古诗词的时候较多,对现代诗涉猎得很少,只能简单地体会到意境。而且很多朦胧诗解读的方式不同所能体会到的东西也不一样。
以张云清对一号凶手的侧写,一号凶手有诗歌创作的能力或者说爱好,在白骨案的时候他留下的那张纸条上就有他的一首诗,也可以说是顺口溜。诗以言志,一号凶手在这个方面有一定的情结。
单从这方面理解,李承辉在自序中引用这句诗是为了表达什么?
他把世界看作是一个巨大的囚笼,而他和他手下的犯罪分子是这囚笼里的麻雀,他背弃了道德和良知,想要打破生命的桎梏,去追逐从肉体到心灵到思想到灵魂的自由。张云清不知道李承辉是不是这样想的,但一号凶手一定是这样。在这一点上,一号凶手并不忌讳向任何人袒露自己的心声,他狂妄且傲慢。
张云清逐字逐句往下看,这点耐心他还是有的,也担心会错过有价值的线索。
这上记录了李承辉的一些生活经历,然后李承辉又从中提炼出了一些道理,流于纸面显得有些冠冕堂皇。张云清甚至不知道这上面记录的事件有多少是李承辉本人的生活经历。
李承辉是从大山深处、穷乡僻壤走出来的孩子,他的母亲很早就过世了,父亲是典型的农民。幼年时期的李承辉经历过很多的苦难,也磨砺了他的心智。
李承辉在书中讲述道:他小的时候很顽皮,经常和同龄的孩子打架,什么上房揭瓦、偷鸡摸狗的事没少干。
他的父亲没见过什么世面,性格很懦弱,平时对他的管教很少,很多乡下人信奉黄金棒子出好人,李承辉小时候没少挨父亲的打,但父亲在面对外人时却特别友善随和,遇事更多的是主动退让。
小孩的心思很单纯,为什么父亲在面对别人时那么和善,对自己却是棍棒相加,李承辉觉得父亲对不起自己、也渐渐变得越来越叛逆。
直到有一次李承辉和村里几个孩子打伤了一个县城里的孩子,对方的家长叫了几个人开着车到了李承辉家,后来当着李承辉的面打了他父亲一顿……那件事情对李承辉的冲击很大,李承辉立志将来要做人上人,不再受别人欺负。
几年后,李承辉通过自己的努力考进了县中学,又是几年后进了传媒大学。在这个阶段李承辉还穿插了一些事件,也表达了当时的一些观点和看法。但张云清觉得这些观点不足以反应李承辉当时的真实内心。
童年的家庭教育和社会影响在犯罪心理成因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如果李承辉是一号凶手,他在书中记录的事件不足以体现他的真实情感。
李承辉在描述他大学生活时使用的笔墨最多,讲述了他勤工俭学的一些经历,他做过餐厅服务员、做过网管、平时也接一些和播音方面有联系的活。李承辉在声线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再加上他的形象出众,也为他赢得了一些机会。
张云清也发现李承辉在书中提到了他喜欢看书、看推理小说、喜欢诗词歌赋及中国风类型的东西,那些精心编制的辞藻足以体现他是一个有文化涵养的文艺男青年。
但一号凶手在张云清的心目中不仅文艺、而且冷血,他精通医学、心理学、善于掌控善于隐藏,对事物有独特的见解和认识,曲解了生命赋予每个人的使命和意义。如果一号凶手来做丨警丨察可能比张云清干得还好,只可惜这个天才走错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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