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从世界贸易的变革来看法与贸易的关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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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古人可能曾在海上航行就说明他们有罗盘这种论断,其实是不正确的。很明显,古人即便没有罗盘,也可以像我们今天有罗盘引导一样自如地航行。离开海岸的船只在那时也有可能一路遇到晴天,夜里又能看到北极星;在白天,则日出日落都能观察到。当然,这不是每次航行都能遇上的情况,只有运气好才行。

第一次布匿战争以和平条约结束,我们在这条约中发现,迦太基人对海上霸权最为关注,而罗马人在意他们在陆上的霸权能否长久保持[997]。汉诺在迦太基人与罗马人的谈判中声明,罗马人在西西里海洗手,在普尔切里海角航行,[998]在西西里[999]、撒丁岛和非洲——不包括迦太基——经商,这些行为都是他不能容忍的。从中可以发现,迦太基人抱着不让罗马人在那些地方获利的目的。

在迦太基和马赛的早期接触中,若干次战斗是由捕鱼引起的。[1000]战争平息的年代里,双方争斗的战场是朴素性贸易。马赛忌妒迦太基是难免的事,因为它虽然拥有匹敌迦太基的工业能力,其声势却不如迦太基。也正是由于这个缘故,马赛反而十分忠诚于罗马人。在罗马人与迦太基人在西班牙的战争当中,马赛的财富积累来自渔翁之利,因为它摇身变成了屯货市场。它的繁荣和光鲜更被沦为废墟的迦太基和科林斯衬托出来。在罗马内战中,马赛只能采取支持某一方这种盲目的态度,因为罗马人其实丝毫不在乎马赛的贸易,因此,内战意味着在罗马人庇护下的马赛要过不上好日子了。

第十二节德洛斯岛和米特拉达梯

德洛斯岛成了科林斯商人在科林斯被罗马人毁灭后争相前往的地方。人们之所以认为这个小岛是安全的,是因为受宗教和信仰的影响[1001]。不仅如此,该岛也适合经营意大利和亚洲的贸易,因为它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这项贸易的重要性在非洲贸易衰落和希腊贸易日趋下滑之后突显出来。

已有前述,早期的时候,希腊人已经在普罗庞提斯和黑海建立了殖民地,在后来,这些殖民地的法律和自由并没有被波斯人的统治破坏。而亚历山大只把蛮族作为远征对象,对这些殖民地手下留情[1002]。它们当中一些被本都[1003]国王占领了,但是,其政府机构没有被废除[1004]。

对这些殖民地的占有,大大增强了本都国王的势力[1005],于是,米特拉达梯能够在各地募兵,不断填补兵员损失[1006];工人、船只和作战器械,越来越充盈;以贿赂方式争取到盟友,对象是罗马人的盟友甚至罗马人;为了能够进行长期战斗,还招募亚洲和欧洲的蛮族中的雇佣军[1007],除了武装这些雇佣军,在军队训练上还把罗马人的军事技术[1008]教给他们;他的部队里,还有大量投降的罗马士兵。结果,虽然遭受了严重损失和挫折,却躲过了彻底毁灭的劫难。可惜,这位国王在兴盛时挥霍着伟大君主在危难时期的艰苦成果,终于没能善终,如果他没有骄奢淫逸,本来是可以保全的。

攻破迦太基,战胜腓力、安提奥库斯和佩修斯之后,罗马人可谓已经达到顶峰,但就在这个时候,米特拉达梯破坏了这个大好局面。在希腊和亚洲,战争给米特拉达梯的朋友或敌人都带来了毁灭性的破坏,由于双方实力强大、势均力敌,这是一场空前惨烈的战争。灾难也降临到了德洛斯岛,在每个地方,以经商为生的居民都遭到了彻底的打击,可以想象,这几乎也毁灭了整个商业。

迦太基和科林斯就毁在罗马人手里。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罗马人所遵循的体系,他们尽一切可能破坏被征服国的目的是避免以征服者的面目被人看见。这种做法其实是加速自己的毁灭,不过未能发生,因为他们把整个世界都征服了。希腊在黑海的殖民地,落到了本都国王手里,那里有一些因素能够令他们开创伟业,而他们却没有保护它们不受破坏的心思。

第十三节罗马人的品性与航海事业

陆军是罗马人唯一重视的军种。罗马人至死都不会动摇自己的陆军精神,就是在“英勇战斗,死在进攻”的路上。迎战、逃跑、返回再战,遇到危险就躲避,不依靠实力而倚重伎俩,这些属于水军的做法,罗马人很看不上。希腊人都不具备这些品性[1009],更不要说罗马人了。

因此,罗马人把那些地位低、不能加入罗马军团的公民派去航海[1010],被释放的奴隶是常见的水师士兵。

在今天,我们已经不再对陆军或水军有所偏爱或轻视。陆军不再拥有以前的技艺[1011],水师的技艺也有所提高[1012]。现在的人们是否重视一件事情,衡量标准是需要何等的智慧才能做好这件事情。

第十四节罗马人的商业品格

在商业方面,罗马人从来没有嫉妒心,至少从未有人发现过。罗马人并不是由于迦太基是一个商业国而征讨它的,而是因为迦太基是敌人[1013]。罗马人也会鼓励和让利于某些自己统辖范围之外的商业城市,比如说,为了增加马赛的实力,罗马人把几个地方割让给了马赛人。罗马人满心戒备着蛮族的举止,却丝毫不担心经商国家作乱。罗马人远离商业的原因,还有他们的品性和光荣心,以及他们的军事素质和政体形式。

战争、选举、策划和诉讼是城市罗马人的生活主题,耕作则是乡村里罗马人忙碌的目标。不管哪个罗马行省都容不下商业,因为它们实行的政体都是严苛和暴烈的。

罗马人的万民法对商业的排斥,丝毫不输给他们的政治制度对商业的排挤。“我们并不敌视那些不与我们交好、往来或结盟的人民,但他们会主宰原本属于我们却落入他们手中的东西,这种转变意味着自由民成了奴隶,如此一来,他们会以主人的身份对待我们,就像我们现在以主人的身份对待他们一样。”这是法学家庞波尼乌斯所说的一段话。[1014]

我们也能够感受到《罗马民法》的沉重压力。《君士坦丁法》明确规定,地位低下者与高贵的人结婚所生的子女,一律是私生的;这一法律还认为,如果一位妇女是经营店面的[1015],那就是与奴隶、酒馆女主、女戏子、妓院老板的女儿以及接受惩罚上场决斗者的女儿没有差别。罗马的古老政治制度是这种法规的源头。

据我所知,持有“商业在这个世上最有用”和“罗马这个国家是世上第一治国”这两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鼓励并提高商业地位这种事,在这些人看来罗马人肯定做过,事实却是很少有人问津。

第十五节罗马人与蛮族的贸易

罗马人建立起来的那个帝国,地跨亚、非、欧。这个帝国有许多个部分,这些部分之所以有可能结成一体,要归功于各族人民的软弱,还要算上发令者的暴烈。在罗马当时的政策,如果一个国家还没有被罗马征服,罗马就不跟它打交道。罗马人担心,这个国家会学到他们在战争中获胜的本领,结果,罗马人本来有手段可以致富,自己却忽视了。与蛮族的一切贸易往来都被他们制定的法律禁止和根绝了。瓦林斯和格拉提亚努斯说:“就算蛮族只是想品尝一下葡萄酒、食油或其他饮料,也不准任何人提供给他们。”[1016]格拉提亚努斯、瓦伦梯尼安和狄奥多西又补充[1017]道:“也不许给他们黄金,还要动用心思巧妙地获取他们已有的黄金。”不准运输铁,如有违反者,一律处死[1018]。

图密善下令把高卢的葡萄树从土里拔出来,究其原因,很可能是这个胆小的君王考虑到意大利曾因葡萄酒而招致蛮族,于是高卢也会有这样的遭遇。[1019]然而,普洛布斯和尤里安又下发了重新栽种葡萄的命令,这应该是因为他们从来不畏惧蛮族。

据我所知,蛮族在罗马帝国日渐衰落时就开始强行让罗马人开设与之通商的商埠了[1020]。

第十六节罗马人与阿拉伯和印度的贸易

罗马人的对外贸易,几乎只限于“快乐的阿拉伯半岛”[1021]以及印度。海洋和森林给阿拉伯人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他们又用少买多卖的手段把邻国的许多黄金白银[1022]揽入自己国土。奥古斯都知道了阿拉伯人很富足之后,决定与阿拉伯人的关系,非敌即友[1023]。受奥古斯都的派遣,埃留斯·加卢斯从埃及出发前往阿拉伯半岛,到了那里,他看到了阿拉伯人民一副自在、懒散、缺乏尚武精神的样子。他总共折损了七个士兵就打了几场胜仗,包围并拿下了一些地方。然而他的军队最终还是覆灭了,因为向导背叛了他,还有其他原因,比如劳师远征、气候失调、饥渴、疾病和指挥失误。

为得到他们的商品,他只好用黄金、白银来换,这其实是在跟阿拉伯人做生意,和其他民族没有什么两样。阿拉伯人的贸易模式,在今天依然是用黄金、白银来交换商品。有一笔数量超大的黄金、白银,是阿勒颇的商队和苏伊士的王家商船带过去的[1024]。

阿拉伯人注定要经商,而不能打仗,这是造物主为他们规定的命运。然而,来到帕提亚人和罗马人领土的边界时,这些自在的民族却开始帮助帕提亚人和罗马人。他们做生意的天赋是埃留斯·加卢斯发现的,穆罕默德发现了其打仗的本领。分得了穆罕默德热情的阿拉伯人,转而开始征服其他民族。

罗马人在印度进行了规模相当大的贸易。罗马人派往印度的船只数目,根据斯特拉波在埃及的了解是[1025]一百二十艘。罗马人同样用自己的白银扶持着这种贸易,每年会把五千多万的小银币运到那里。而普林尼则指出[1026],罗马人翻价百倍,把从印度运回的商品卖给罗马本土。不过,这个数字在我看来太过泛泛了;假定利润真的如此丰厚,那这种生意的最后结果是大家都没有钱可赚,因为会有无数人纷纷争着抢着去做。

值得研究一下罗马人与阿拉伯人和印度人做生意是不是真的能够获利。为维持这种生意,罗马人必须不断运钱币到那里,但他们的白银储备不够充足,因而会中止。我们因为有美洲的白银,这种补充不会中断。我相信,正是由于不断向印度运送银币才造成了白银的缺乏,而后者又促使他们提高货币的法宝价值,因而铸造了含有极少白银的铜币。况且,翻价百倍在罗马出售印度的商品,并不能让罗马帝国富裕起来,因为说到底是罗马人在赚自己的钱。

另外,它还能使罗马人扩大其对外势力,因此航海业借以扩大。更何况,它所产生的新产品,对国内贸易、工艺技术乃至整个工业都有促进和支持作用;公民的数量会随着谋生手段的增加而增加;还有,讲究奢华的风尚也是新贸易的结果。已有实例表明,一人执政的政体能够从奢华风气中得到好处,多人执政的政体却会因它丧命;一个共和国将在新贸易形成的那天解体。罗马城的财宝,是它从全世界收敛来的,就应该有一种东西使这些财富重新分配到全世界,因此,罗马必须要出现奢华风气。

斯特拉波有一个很难理解的说法。他说,对比在印度的贸易,罗马人远超埃及国王[1027],可是,印度贸易对国王来说几乎就是近在眼前的,如果说不精于商业的罗马人超过了埃及国王,也只是投入的精力更多。有必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

对印度的海上贸易,是埃及国王在亚历山大死后开始进行的。罗马帝国最东部的行省,由叙利亚诸王操控,因此,印度也由他们来管辖;我在本章第四节中提及的走陆路和内河两种路线的贸易,就由叙利亚诸王维持。这种贸易能够方便地维持,有些地方得益于马其顿人所建立的殖民地。进一步说,欧洲与印度的交流,如此一来既可以通过埃及,也可以通过叙利亚。叙利亚王国的分裂瓦解和巴克特利亚王国后续建立,丝毫没有危害到贸易。托勒密有一段[1028]引自提尔人马里诺斯[1029]的话:在印度,马其顿的商人曾发现一些东西,并完成了国王们远征时未完成的的伟大事业。托勒密的著作[1030]告诉了我们一件令人惊奇不已的事:这些商人的脚步,从石楼一路抵达了塞拉,中国东北部有一个极偏僻的商埠,竟然也被他们发现了。在叙利亚诸王和和巴克特利亚诸王执政时期,印度河——奥克苏斯河——里海这条路线,是印度南方商品到达西方的路线;石楼——塞拉和其他商埠——幼发拉底河,是更远的东部和北部地区的商品到达西方的路线。北纬40度是这些商人之商路的摆动中心线,中间穿过了中国西部的一些地区。在那时,鞑靼人的铁蹄还没有波及那些地区,因而其治理情况比今天好。

埃及的海上贸易并没有随着叙利亚陆上商业的发展而增长许多。

帕提亚人建立了自己的帝国,罗马人征服埃及的时候,正值帕提亚人的帝国兴盛和极力扩张领土的时候。这样一来,罗马与帕提亚就成了对手,为了得出谁应该在埃及生存下去——而不是为了争抢在埃及的霸权——的答案,双方展开争斗,谁也不肯示弱。这两个帝国的中间地带根本不会有贸易,因为都没有建立交通,有些地方甚至已经变成荒漠,但双方依然握紧手里的武器。在野心、忌妒、仇恨和习俗的阻隔下,一切往来都不存在。在过去,东、西方之间有许多条商路可供贸易往来,现在只有一条保存下来。亚历山大里亚此时能够得到发展,是因为它是唯一的商埠。

关于国内贸易,我想说其主要项目是小麦,运来小麦的目的是为了填饱罗马人民的肚子。小麦这项贸易,倒不像是商业活动,更像是一项政府事务。从事海上贸易的商人如果比较警觉,帝国可能就更安全,因此,政府赋予了这些商人某些特权[1031]。

第十七节西罗马灭亡后的贸易

被侵略对罗马帝国来说是一场全国性的灾难,贸易被彻底毁坏是这场灾难的一个后果。最初入侵时,蛮族只认为贸易是可以抢掠的,在罗马安身之后却没有关注更多,因为他们认为贸易跟这个被征服民族的农业和其他行业一样。

很快,欧洲几乎一切的贸易都消失不见了。各个地方都掌握在贵族手中,他们完全没有感觉到没有贸易的不方便。

西哥特法有一项规定表明商业在被征服地区的落后情况。该规定是,个人可以私自占用大河河床的一半,另一半留给渔民和船民用,供他们撒网和航行。

我们已经知道,外来户遗产充公法和遇难船法[1032]是不合情理的,它们就是这个时期制定的。当时的人杜绝了自己公正或人道地对待外邦人的必要,原因很可能是,他们觉得,关于公民法,他们没有任何与外邦人交流的必要。

有些人民居住在狭窄的北部地区,他们觉得一切都是外来的;有些人还生活在贫困之中,他们认为一切都是财富的来源。狭长且到处都是礁石的海岸,是他们在战争获胜之前的居住地,他们赖以生存的资源,就是这些礁石。

为全世界制定了法律的罗马人制定的遇难船法[1033],也是十分仁义的。该法规定,如果是遇难船,沿海居民一律不准劫掠,税务机关也不得大肆征税[1034]。

第十八节一项特殊的规定

如果一个地方混合居住着不同民族的侨民,就需要确立一种使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国家法律之下的习惯。在这一需要的基础上,西哥特法有一项规定——从大海之外的国家过来的商人,在处理内部争执的时候,可以听从自己国家的法官,依据自己国家的法律。可见西哥特法对贸易也不是一无是处,该项规定就是有利的[1035]。我在后面还会详细讨论确立这一习惯的必要性。

第十九节颓败的东罗马帝国的贸易

新兴的伊斯兰教信徒很快发动了征战,随后,这些征战分裂了罗马帝国。埃及君主不再从属于罗马,与印度的贸易照旧维持。其他所有国家的财富都被埃及吸收了,因为印度的商品由它操控着。当时权势最大的君主,是埃及的苏丹。苏丹调动强大的兵力,控制狂热而一往无前的十字军的过程,都有史书记录在册。

第二十节贸易摆脱蛮族束缚进入欧洲的过程

西方蒙昧时代的才子,包括那些迎接并酷爱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善于思考的人。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成了神学院修士们寤寐思服的东西;亚里士多德关于有息贷款的说法[1036],也为他们所知晓。其实,《福音书》已经说明了有息贷款的来龙去脉;这些哲学家对有息贷款加以谴责,不管它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经商者的不可信,由于这些人加给他们的卑贱而加重。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如果要禁止一项必须从事——按理应该准许——的事业时,就会认为该项事业中的人员是不值得信赖的。

在那时,如果一个民族已经丧失名誉,再让他们发展商业,商业很快就会被搅混,鱼目混珠的因素有可恨的高利贷、行会的垄断、特别征收的税、谋取钱财的各种不正当手段。

犹太人富裕起来的手段是敲诈[1037],这种残暴的掠夺方法,又被君主们拿来加在他们身上。这或许多少能够安慰人民,却没有缓解他们的担忧。

我们想要了解其他国家的情况,可以参考在英国发生的事情。国王约翰囚禁犹太人的目的,就是为了剥夺他们的财富。他主持审判的方式是以惨烈的肉刑处置大多数被囚禁的犹太人:至少被挖去一只眼睛,其中有一个人,每天拔掉他的一颗牙,终于在八天之后,这个人交了一万银马克;只有极少数的人不必受刑[1038]。约克的犹太人阿隆,被亨利三世榨取了十五万银马克,其中有一万是给他的皇后的。波兰今天进行着怎样残暴的事,当时的英国有过之无不及。英国某些享有某种特权的臣民倒是很有钱,国王们却不能去压榨他们,于是转向他们根本不认为是公民的犹太人,其手法就是过度地严刑逼迫。

最后是一个让人称奇的惯例,而我们知道它是通过废除它的文件,该惯例就是:犹太基督教徒的所有财产,可由国王和贵族没收。有人提出了为这种惯例辩护的理由,但要驳斥起来,这理由真是不堪一击。有人说这个惯例是在考验犹太人,是解除魔鬼对他们的所有奴役,但从君主和贵族无权向已皈依基督教的犹太人征税这一事实来看,该惯例很明显是一种补偿[1039]。在那时,人的待遇和土地的待遇一样。捎带提一句,犹太民族确实在连续若干个世纪里受到了说不完、道不尽的欺侮。现在给出的没收其财产的理由,是信奉基督教,不久之后,他们还要受到火刑,但理由竟是不信奉基督教。

幸好我们看到了犹太人最终找到保护财产的方法,尽管那是他们的贸易缓慢地从压榨和绝望中走出来,以及被一个又一个国家赶出国境的结果。君王们仍然都嫌弃他们,但他们携带着钱财,钱财是君王不愿放过的,因而,保护钱财的方法使他们终于有了一个小地方可以立足。

汇票是犹太人发明的[1040]。暴力偶尔出现在以前的贸易中,有了汇票就不必再出现。不管在什么地方,汇票均有效,因而贸易也得以维持。还有,财产变成无形的了,哪怕最富有的商人也不例外。在任何地方之间,这些财产可以不留痕迹地汇来汇去。这样一来,神学家不能再坚持他们以前的无理原则;在某种意义上说,诚信的名誉重新回到了向来被认为不可信的商人的头上。因此,我们应该进行这样的归因:是神学院修士们的可笑理论[1041]摧毁了贸易,并带来了随后的一切恶果;是君王们的贪婪使那个君王权力管辖不到的东西的确立成为可能。

事实表明,只凭借权威办事,终归是蠢笨的做法。所以,此后治国时,君王们想到了什么,就不得不表现得更聪明一些。结果,大家都把仁政是繁荣的必要条件作为一条治国经验。

以前不择手段的做法,现在也开始得到纠正,而且成效一天天突显出来。要尽量做出更为温和宽大的决策。现在看来,过去的政变也只是肤浅轻薄的事件,只不过,它所造成的恐怖没能消除。

现在,利益提醒着所有人,心潮澎湃急于作恶的行为,是在干傻事。可以确信,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的人是幸福的。

第二十一节发现两个新大陆时的欧洲

整个世界的卷轴在某种意义上是由罗盘打开的。在过去,人们关于亚洲和非洲只知道几段海岸,今天发现了全部;今天还多少了解了过去一点儿也不了解的美洲。

大西洋的一次航行中,葡萄牙人发现了非洲的最南端和包围它的无边大海。他们能够到达东印度,就是走的这个大海。卡蒙斯的诗集,记述了海上的风险及莫桑比克、默伦德和科泽科德的发现,令人想到《奥德赛》之妖娆和《埃涅阿司纪》之绮丽。

在这之前,威尼斯人遭到的欺侮和伤害,有许多是因为经由土耳其的印度贸易一直操控在他们手里。意大利作为世界贸易中心的地位,在好望角被发现之后就丧失了;当然,还要归因于此后的另外一些发现。甚至可以说,意大利已经没落到了世界的角落,这一状况持续到了今天。至于近东[1042]的贸易,意大利只起到辅助作用,其主要支持者是各大国在东、西两印度经营的贸易。

葡萄牙人在印度的贸易,是以征服者的身份进行的。他们为印度各个小国的君主们制定了约束性的法律[1043],如今,同样来到印度的荷兰人,则把这些法律强加给了他们。

很难想象奥地利王室富有到了什么程度。查理五世的王位,先后是从勃艮第、卡斯提尔和阿拉贡那时继承过来的。于是,这个国家成为一个世界帝国,而他成了皇帝。这个世界帝国不断扩大,一种新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更新的世界,都归他所有。

后来,两个大帝国以及其他若干大国,都被西班牙征服了。这要归功于克里斯多夫·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尽管西班牙只派了人数少得可怜——甚至一个小国也可以派出——的军队去那里。

西班牙人的发现和事业,主要是往西,而葡萄牙人同时进行的发现和事业,集中在东边。但两国还是相遇了。两国寻求教皇亚历山大六世仲裁,这场大讼案的最终裁决是教皇为两国划定的那条著名的界线[1044]。然而,这种瓜分触怒了欧洲其他国家,西班牙、葡萄牙两国未能享有划分的果实。东印度的葡萄牙人,几乎都被荷兰人赶走了。在美洲,有其他的一些欧洲国家建立了自己的殖民地。

西班牙人最初认为,应征服新发现的地区。有些地区的西班牙人聪明,他们意识到可以在那些地区开展贸易。结果,他们在那里的行动指南,就是这观念。其中有几个国家,它们在这里成立商业公司,并由商业公司操控在这里的大权和一些遥远的国家。这种公司唯一的目的就是赚取商业利益,因此,这些公司虽然势力强大,却从属于当地国家,因而这个国家并不觉得难堪。这是一种非常棒的做法。

在以往建立的殖民地中,没有一个具有这些殖民地这样的从属地位:它们本身是从属于当地国家的,再不然,就从属于某个商业公司,而该公司是建立在当地国家上的。

建立这种殖民地,是为了在它与邻国的贸易中,提供更优厚的条件。一切利益照顾双方的原则在这种殖民地与邻国的贸易中必须遵行;不过,它们展开贸易的权力,只归宗主国所有。这些国家在这些地区建立殖民地的目的,只是开展贸易,不是新建一个城市或帝国。这就是确定这条原则的理由,可见它是很充分的。

欧洲的另一项基本法因此而制定出来,该基本法允许本国法律惩治任何与境外殖民地进行的贸易,因为这种贸易都被认为是纯粹垄断性的。在这个问题上判断是非,古人的法律和先例在今天已经行不通了[1045],因此不可引以为据。

还有一条法律,它允许宗主国之间的贸易,但要换成宗主国的殖民地彼此进行贸易往来,绝对是另一回事。事实上,从有殖民地开始,殖民地之间就不允许有贸易。

宗主国保护着殖民地,这明显能够弥补丧失贸易自由给殖民地带来的损失。[1046]宗主国保护殖民地的手段是武力,维持殖民地的手段是法律。这就要引出欧洲关于贸易的第三项法律,那就是:一个殖民地在相应海域的航行,要在它被禁止进行贸易活动的同时禁止,除非另有条约做出规定。

治理一个国家,应该以自然法和它自己制定的法律为依据,因为国家对世界的意义,正如个人对国家的意义。如果陆地都可以割让给他国了,那么海洋自然也是可以割让的。迦太基人曾向罗马人提出要求,在某条界线的海域内,不允许罗马人航行[1047]。希腊人也曾对波斯国王提出这样的要求:两国海岸线之间的距离,始终不能短于一匹马一口气所能跑出的路程。

殖民地的安全,未必会由于它远离宗主国而有所降低。当然,宗主国要对它的殖民地实施保护,有时候会照顾不到,可是,距离其殖民地同样遥远的敌国,也难以征服它们。

还有,移居殖民地的人所必需的生活用品,只能全部来自本国,因为从宗主国到殖民地路途遥远,适用完全不同的后者的气候条件,是很困难的事。迦太基人就禁止撒丁人和科西嘉人播种、培育任何常用的作物,违者处以死刑[1048];迦太基人为他们从非洲运来必需的粮食。这是为了使他们更加依附于宗主国。在今天,我们的做法也跟迦太基人差不多,不同的是他们制定了严酷的法律,而我们没有。安德烈斯群岛上的殖民地,风景极其秀美,我们没有那里可以用来贸易的物品,也不可能有。同样的,我们可以用来贸易的物品,那里也相当匮乏。

欧洲、亚洲和非洲因美洲的发现而连成了一片。在名为东印度的那个辽阔地区,欧洲用来贸易的商品都是由美洲提供的。在贸易中,白银这种金属特别有用,因为它是价值的标记;对世界大型贸易来说,作为商品的白银更是基础。最后,如今极有必要的航行是非洲之旅,因为非洲为美洲的矿山和种植园提供了必需的劳动力。

欧洲以前的任一发展水平,都不如今天的实力高;历史上没有一个时期,欧洲的经济支出、军事参与能力和军队人数能与今天相比。有必要长期保持庞大的军队,即便它没有任何用处,最起码可以拿来耀武扬威。

杜赫德神父认为欧洲全部的内部贸易加起来也比不上中国的国内贸易。[1049]这可能是事实,除非我们的内部贸易由于外贸而有所增长。欧洲与世界另外三大洲开通贸易和航行的价值,完全等同于整个欧洲与法国、荷兰和英国开通贸易和航行的价值。

第二十二节西班牙从美洲牟取的财富

欧洲通过贸易从美洲获得了无数利益的说法如果成立,另一个说法就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西班牙通过美洲的贸易所获得的利益,比欧洲更多[1050]。令人吃惊的是,若论数量,西班牙自己拥有的黄金、白银加起来,也不如它从这个新大陆获得的多。

然而更出人意料的是,在西班牙境内,贫困景象几乎随处可见。世人都知道,继位于查理五世的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曾宣布破产,而他是出于无奈。他经历了其他一切君主没有经历过的难堪:军队里怨声载道,将士为非作歹甚至发动叛乱,原因是缺乏饷银。

西班牙王国的衰落就是从此时开始的,这其中的原因在于西班牙的财富性质。它的财富有一个内在的日益加大的漏洞,就是说,西班牙的全部财富被这个漏洞一天天泄掉。

黄金和白银虽然也是财富,却是虚拟的,或者说,它们是价值符号。价值符号的性质是,经得住时间流逝,轻易不会损坏。西班牙的金银就是这样的。然而,金银本身作为财富的价值,会随着它们数量的增多而减小,因为它们所能代表的东西越来越少。[1051]

征服了墨西哥和秘鲁之后,西班牙放弃自然财富,它开始积蓄的东西是财富符号,而财富符号是会自动贬值的。欧洲特别缺乏黄金和白银,当西班牙陡然之间获得大量金银之后,它的欲望也是空前膨胀的。然而,被征服国蕴藏着不可胜数的金矿和银矿,西班牙人从那里获取的财富,相比之下是九牛一毛。印第安人藏起了一部分金银,而且他们藏匿的方法跟我们不一样,我们害怕别人知道藏哪里了,因而费尽心机藏在密室里,印第安人则不是特别怕别人知道。他们主要是用金银来装点神庙和君王的宫殿。最后,从所有矿石里提炼金银的秘诀,他们并没有掌握;他们知道的提炼方法,只是用火来分离;他们不知道汞这种东西,更不知道提取黄金时会用到汞。

尽管如此,欧洲的白银也很快翻了一倍。一个最有力的证明是,所有物品都几乎涨了一倍的售价。

裂山挖矿、发明抽水设备、粉碎和分离矿石这些事,西班牙人在美洲都做过,而且,他们强迫印第安人不分昼夜地劳动,就好像印第安人的生命不是生命一样。很快,欧洲的白银增加了一倍,西班牙人却遭到了利润减半的命运。每一年里,他们所获取的贵金属数量相等,其价钱上涨的幅度却减小一半。

白银数量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翻倍,利润却减半甚至更多。其中原因是:据我估计,白银的挖出、必要加工、运往欧洲这些工序需要的花费,占总费用的六十四分之一;白银数量如果翻倍,按理那些花费所占比率也要翻倍,然而价值却减半了;黄金的命运也是这样。

随着西班牙的财富一天天下降,人们越来越明显地感觉到,其中原因就是一倍一倍发生着的变化。

西印度地区[1052]开挖矿藏的历史,至今已有两百年。发现美洲之前,世界贸易已有白银流通,至今仍然流通白银,至于前后流通量的比率,我估计大约是1﹕32,翻了五倍。两百年前,每五十担金矿石的黄金产出量为四、五、六盎司[1053],只产两盎司就意味着矿主将会赔本。两百年后的平均产出量为四盎司,这说明黄金开采业已经只能获得很少的利润了。这种推论也适用于白银,只不过,相比黄金,白银的开采能够获得多一些的利润。

丰富矿藏发现得越多,利润越高;利润消失的速度随着矿藏的丰富而加大。[1054]

葡萄牙人在巴西[1055]发现多个金矿势必会大大降低西班牙人的收益,进一步说,葡萄牙人的收益,也会因此受损。

我曾多次听到有人指责弗朗索瓦一世,说他应该听从哥伦布的建议去探寻西印度,结果却盲目地拒绝了。现在看来,他的这个决定或许是聪明的,尽管他个人没有意识到。一位丧失理智的国王曾祈求神明,让他所触摸过的一切变成黄金,结果他的生活变得极度困苦,他又只好再次祈求神明的拯救,西班牙的做法跟这位国王如出一辙。

黄金和白银作为符号的价值,由于许多国家的公司和银行先后建立起来,已经大大降低。商品作为一种价值符号的作用,由于新兴的虚拟方式的出现而一倍倍地加速增长,该过程意味着黄金白银不值钱了,因为它们作为符号的价值已经降低了。

矿山的地位就这样被公共信贷取代了。开矿带给西班牙人的利润,同时也减少。

西班牙人商品的价格,确实由于荷兰人在东印度的贸易而有所提高。因为,荷兰人要在那里获得东方的商品,必须使用白银,这样一来,西班牙人在欧洲过多囤积商品的压力得到缓解。不但经营这项贸易的国家获利,西班牙也从中受益,尽管与该贸易之间只存在间接关系。

西班牙议会提出了一项法令,按此法令,一切在器物之上镀或镶黄金、白银的奢侈行为,一律禁止。我们若要判断这项法令如何,可以参考以上论述。另外,在荷兰各省议会上,有一项法令与此类似,它所禁止使用的是香料。

我没有针对所有矿业提出以上议论。也存在很有利的矿业,比如德意志和匈牙利的矿业。刨去成本,这些矿业的利润比较薄。而且,这些拥有数千名雇工的矿业,建立在本国境内,如此一来,囤积过多的产品就不怕没有人消费。说它们是本国的制造工厂,也是实至名归。

对于种植业,德意志和匈牙利矿业起到促进作用,墨西哥和秘鲁的矿业则起到损害作用。

西印度和西班牙作为两个强国——前者为主,后者是次一级的[1056]——有着同一个主人。西班牙始终被西印度吸引着,因此,没有必要制定政策把主要的变成次要的,制定了也是白费事。

西印度每年接收商品的总价值,也就是年营业额,大约有五千万,这五千万当中,只有两百五十万来自西班牙。

如果一国的工业、居民人数和土地耕种的非正常税收都不是其财富的必需因素,这种财富就算不上好。西班牙国王虽是巨富,但西班牙王国是穷得可怜的,国王的大量税收来自加的斯;他不向自己的臣民索取什么,一切所需都向外国人伸手。因此,这种贸易完全不会影响一个国家的繁荣与落败。

也有办法大幅提升这位国王的实力,只要卡斯提尔的某些省份能够把与加的斯税款相当的款项贡献给他。他如果拥有了大量财富,唯一原因肯定是国家富有起来了。这样一来,如果有一些省份能够为他提供大量钱财,也会激励其他的省份,进一步讲,各个省份就可以分担赋税以互相支持了,西班牙也就成了一个强大的民族,而不仅是财富的一个大型聚集地。

第二十三节问题

在西印度的贸易,西班牙既然不能自己经营,有没有更妥当的办法呢?比如交给外国。我想我不太适合回答这个问题,但我要说一点:西班牙应该采取的一项措施——大体而言是稳妥的——是尽量少阻碍这项贸易,当然,前提是国家政策不会受损。各国都把高价商品出口到西印度,意味着西印度为了换取这少量的外国货要花费大量商品,而它的商品就是黄金、白银;如果价格低廉,就是相反的情况了。因此,对西印度而言,这些国家如果长期以低价战略进行互相压制,或许将是一件好事。这一原则应该得到认真的思考。同时,西印度的安全、关税单一化的好处、重大变革可能造成的危险、可料想到的麻烦等因素,也值得纳入考虑范围。事实上,更危险的往往是那些想不到的麻烦,而不是可预料到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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