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六十五章 选择权(1 / 2)
屠龙幻境。
对于不同的人,他们对于世界的看法和认知也往往是截然不同的!
一个人拥有的力量越是强大,格局也就会越高,看问题的方式也会变得和普通人截然不同!
而如果一个人拥有了超凡的力量,对于普通人所依赖的财富权力地位的需求,也就会自然而然的大幅下降,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普通人的秩序,对于这一类人的制约,往往就会变得非常的薄弱……
尤其是对于一些生命力远远超过普通人的超凡者,伴随着他们的家人和朋友一点点的老去死去,他们自己就会渐渐变得对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变得漠不关心,就像是很多之中的修真者们一样,他们对于那些没有修道天赋的普通人,往往是一种漠视的态度,只有和他们同等级的存在,才有和他们相互沟通和交流的资格……
越是强大的个体,其实对于群体的需求也就越低,但是恰恰相反的是,一个个体越是强大,往往反而更加容易获得其他人的仰慕和跟从……
简单来说,强者对于群体的需求其实相对较低,但是群体对于强者,却往往是有很大的需求的,任何一个群体,都需要一个英明的领导者,而很多时候,强者充当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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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和混乱,本身就是矛盾而又统一的一种状态……
无论是多么充满秩序的世界,也会存在混乱和暴力的地带,事实上。越是纯粹的秩序世界之中。混乱和暴力也就会越是集中。越是难以被彻底的根绝,就像是即使现代的社会普遍都是文明守序的国家,但是却还是会有那些由反人类的恐怖组织构成的国家存在,在那里,甚至贩卖人口,买卖奴隶,都是合理合法的行为……
而反之,无论是多么混乱的世界。也总会有自己的规矩存在,就像是哪怕是像是索马里这种以海盗闻名于世的世界,也并不是完完全全充斥着掠夺和杀戮,也同样是有所谓的秩序存在的……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像是贩卖人口这样的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文明倒退,甚至是比谋杀要严重得多的……
毕竟,谋杀的行为。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其中也不乏有一些可以被谅解。甚至是可以让人拍手称快的原因存在……
但是,贩卖人口却完全不同,贩卖人口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单纯的追求利益的做法而已……
而这种追求利益的做法,对于人心的伤害,却往往是无以复加的!
在一个法制社会之中,纵然这样的行为,其实就是一种文明的巨大倒退……
当然,其实人们之所以对于贩卖人口感到深恶痛绝,其实是有很多很多的原因在内,首先,贩卖人口这个犯罪行为,其实内部就隐藏了许多许多的潜在的严重罪行,比如说,非法拘禁,非法用刑,强迫卖淫,强迫乞讨,等等等诸如此类的罪行,其实都是被隐藏在贩卖人口这种罪行之下的……
这个世界上,本身就不存在单纯意义上的贩卖人口,贩卖人口的行为,本质内部往往隐藏在普通人难以想象的罪恶和黑暗,要知道,把人当做是一种货物,本身就是一种罪大恶极到极点的表现,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贩卖人口的行为,远远比所谓的谋杀要罪恶十倍乃至于百倍之上!
就像是所谓的非法传销一样,本质上来说,其实传销不算是什么严重的罪名,但是之所以让人厌恶,之所以让人反感,就是因为穿线组织之中有很多走极端的人,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往往会做出一些远比传销恶劣很多的事情,比如说非法拘禁,比如说严重伤人,甚至是谋杀等等等等的罪行……
由此也可以看得出,限制其他人的自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往往是一切罪恶的源头所在!
道理很简单,因为任何一旦自由被限制,那么他自己的所有的权利也就都会被剥夺了,失去了自由,就意味着可能会因此失去生命,失去尊严,失去一切,遭受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屈辱,遭受普通人难以想象的磨难……
而几乎所有的恶性案件,往往都是从非法拘禁这个源头所引发的……
事实上,谋杀有些时候并不会让人们感到太多的愤怒,因为绝大多数被谋杀的人,总是有自己被谋杀的理由的,除非是丧心病狂的犯罪者,不然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好的人,往往是不用担心自己遭遇什么突如其来的谋杀的,换而言之,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被谋杀的人,几乎很少有完完全全的无辜者,或多或少他们都需要为自己被谋杀背负起一定程度上的责任,区别就是,有些人责任稍微大一些,而有些人的责任稍微小一些而已,至于完全没有责任的,那么也就不能够算是所谓的谋杀的,凶手也多半都是精神有问题的反人类份子……
而非法拘禁则不同,限制其他人的自由,某种程度上能够引发的案件,往往都是非常恶劣的,折磨,奴役,贩卖,洗脑,可以说几乎所有对于社会造成巨大恶劣影响的行为,都是从限制自由这个最基本的起点产生的!
而事实上,人们所有的愤怒源头,本质上来说,也都是出于这种对于自由被限制而产生的惶恐和不安,那是一种生死命运都有其他人主宰的感觉,任何人对于这种感觉,其实都是非常排斥的,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最近社会上才会有希望但凡是人贩子就被统一判处死刑的舆论风暴产生……
当然,除此之外,另外一个关键原因。其实则是另外一方面……
因为。贩卖人口的行为。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造成伤害和获得利益完全不均等的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一种暴殄天物的做法!
而但凡是人,对于这种行为,都是非常非常反感的!
举一个简单例子来说,就像是一个如果有小偷去偷窃某一个工厂里的材料,然后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卖出去,实际上价值十几万的材料。最后只被卖出去区区几百块钱,这样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非常非常愚蠢,并且让觉得无比厌恶的做法,一方面,偷窃十几万的东西,本身是非常严重的罪行,但是最后的获利却仅仅只有区区几百呀,这种暴殄天物的做法,其实是非常容易让人产生强烈反感的……
但凡是此类的犯罪。往往总是会让人觉得啼笑皆非之余,产生远远超过普通程度的愤怒!
作为一个犯罪者。他的格调,很大程度上也会影响到其他人对于犯罪者的看法!
比如说,楚留香和小毛贼,从本质上来说,都是算是犯罪者,但是前者往往受人敬仰,而后者则是人人唾弃的对象,说到底,无非就是格局上的问题……
就像是故宫之中有宝物被偷,如果是用一种高端高科技的手段盗取的,那么会让民众觉得非常的高大上,如果能够让这些被盗的物品,卖出足够符合这些物品的价值,那么民众就会觉得这个盗窃者至少是一个懂文物的雅贼,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不会对此产生太大的愤怒之情……
而反之,通过是故宫的宝物被盗,如何盗取宝物的至少一些什么都不懂的小毛贼,只是用非常低端的比如凿墙之类的手法就实现了盗取宝物,并且在这个过程之中,还让很多的宝物受到的损坏,最后还将这些宝物,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卖给了一些不是很识货的古董商人……
如果是这种状况,那么民众就会因此产生非常强烈的愤怒,这种愤怒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对于故宫安保系统的愤怒,作为管理保管国宝的重要机构,居然能被什么都不懂的小毛贼成功入侵得手,本身就是一件足以激起极大民愤的事情……
而除此之外,另外的愤怒,则往往是对于那些什么都不懂的小毛贼激发的,明明什么都不懂,还要去盗取国宝,甚至因此损坏国宝,让明珠暗投,这样的做法,足以绝大多数的人的愤怒将这个小毛贼焚烧殆尽!
这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对于暴殄天物的做法而产生的巨大愤怒!
如果再举一个例子来说,某一个小姐路过一个小巷子的时候,被一个农民工"qiang jian"了,这样的案件,如果作为一个新闻来说,是不足以让人们产生什么太多的愤怒的,道理很简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于这个小姐来说,她遭受的损失,充其量不过就是一次嫖资而已,至于什么精神上,心理上的创伤,或许会存在,但是却绝对会比普通人轻得多……
而反之,如果是一个名牌大学,洁身自好的美女大学生,身上遭遇到同样的事情,那么民众的怒火,往往就足以将那个犯罪者千刀万剐,学校会重点关注这样的事情,公安部门会重点关注这样的事情,所有人都会希望严惩那个犯罪者,甚至如果进行相关投票的话,投出死刑票的绝对不会是少数人……
说到底,这就是一种典型的人们对于暴殄天物行为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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