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席卷黑赛6(1 / 2)

加入书签

 晨晓彤擦了擦口水爽爽的从钱乐手中抽出了2000。叶宇也“刚好”的买水回来了,每人一罐农夫山泉塞进了2个手中,又对沈言挑了挑眉毛。

“做人要低调,看你跟个暴发户似的。”叶宇对晨晓彤教育了几句,转身又清了清嗓子,大声道:“还有谁?哥今天手也痒了,陪你们玩玩。”晨晓彤翻了翻白眼就昏了过去。

蛤蟆拍了拍胸脯,站了出来。“我!”

怪叔叔和小弟拉着蛤蟆低声说,“这个人阴阳怪气大半夜还带口罩,指不定是个变态,你还是不要上好。”

蛤蟆仰首挺胸的说:“我不怕,就算杀了一个我,还有千千万万个我!”

一阵唏嘘蛤蟆就拎着鼠标和键盘上去了。出来混,没家伙,那杀人放火肯定是不方便的。一把称手的兵器才是行走江湖的必备品。蛤蟆,包括之前的pter还有这里的一群人马,哪个口袋里不是揣着鼠标,手里操着键盘的?

但叶宇不一样,半路杀出来的自然是不会带的。 况且叶宇的那副利器,自不打职业联赛起,已经又一次封存到自己宝贝妹妹的房间书桌下了。毕竟鼠标不像手机可以随身携带,像蛤蟆一伙人整天揣着鼠标,简直是可以当领带耍。想想也是,鼠标这年头功能还真挺多。遇上抢劫的还能拿出来自卫,至于有没有自慰功能叶宇觉得有必要朝这方面研究开发一下。

叶宇对鼠标一向没有沈言那么讲究,和大部分的职业选手不同,叶宇只好份量点击重一点的鼠标和软性摩擦性大的键盘就可以了,并不会挑剔到用惯了一种鼠标键盘,用其它的跟个白痴一样。

晨晓彤还挺会察言观色的,屁颠屁颠的就准备把自己的鼠标和键盘送了上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沈言不声不响哼都没哼了一声,就把自己那套天下利器递到了叶宇面前。

叶宇笑了笑。隔着口罩“么啊”地一声,“谢了。太高级了,我还用不惯。 就冲你这份心,下次我用身体回报好了。”

沈言嫩脸一红,啐了一口“下流!”

叶宇嘿嘿一笑。转身对晨晓彤说,“那个谁谁谁,你键盘和鼠标和借我用下么?”

蛤蟆一看这口罩男随身连个鼠标都不带,整一副外行样。要不是之前沈言展现了震撼实力。蛤蟆非上去跟叶宇说:“哥们,知道英雄是哪个建筑出的吧?”

晨晓彤好像接到了彩球一样高兴,又把键盘和鼠标递给了叶宇。叶宇抚了抚晨晓彤的头,“乖叔赢钱了给你买糖糖吃。”“滚!你当老娘是三岁小孩啊?给你几分阳光你就灿烂,给你几分雪花你就浪漫,给你几分颜色你就开起染坊啦?要是输了别说我认识你!”晨晓彤对着叶宇屁股上踹了一脚,周围的人一阵暴汗。这性情转换得也太快了。

晨晓彤那是不想跟叶宇拉开年龄距离。所以说,小女孩的心思。你还是别猜。

叶宇飞快地调试完了鼠标和键盘。蛤蟆还在跟怪叔叔说菜鸟永远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时候,就看见叶宇在局域网里喊gg了。

熊!这丫的调试键盘和鼠标速度还真他娘地快。

地图依然是t。叶宇也选了个亡灵,蛤蟆恰好也是兽族。如果不看人,还以为是第一场比赛的翻版。如果说这样的巧合都不足以让人发现的话,那么两人出生点位置也一模一样就不得不让人联想到那可怕的几率。

蛤蟆这个称号也不是浪得虚名的。高中的时候,蛤蟆喜欢班上一个女生,于是表白了。那女生根本就不喜欢蛤蟆,就开玩笑的说,如果蛤蟆能在一个万众瞩目地情况下。表现青蛙跳就考虑考虑。第二个星期一地全校晨会上,校长就看见了一个男生在自己面前跳了……最终那个女生还是没接受蛤蟆,大约是蛤蟆长得实在有点抱歉。那之后蛤蟆就心灰意冷搞起了网恋,整天泡在网吧,后来无所事事就搞魔兽了。蛤蟆这个称谓也算是当之无愧,更何况其打魔兽时那副死缠烂打牛皮糖一般的骚劲也算是有蛤蟆跳精神了。

叶宇上手就灵活的在键盘上手指划过,地穴祭坛依次放下。沈言眼睛一抬,深有意味的看了叶宇一眼。一切都跟自己做得一样。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