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席卷黑赛6(2 / 2)
蛤蟆的开局也跟peter一样,只不过蛤蟆是不会爆飞龙。而是直接2本狼骑士的。
第6个侍僧的探路。叶宇很风骚的直接找到了蛤蟆的所在。叶宇看蛤蟆地苦工才刚出去探路,就拉着侍僧去单挑小苦工了。蛤蟆差点一头撞死在显示器上。这不是明显欺负我嘛。
小苦工被了几下。“啊啊不要停剑圣提着西瓜刀和大g就杀了过来。
如果是沈言刚才就直接把侍僧送了,然后利用尸体召唤2个骷髅。但叶宇没有这样干,料想对方剑圣也差不多要过来插自己侍僧了,立马指挥侍僧逃跑。同时也是拉出2个骷髅,只不过是隐藏在森林道里等死骑,顺便寻找一下小绵羊,杀了。===
看到这里沈言也开始认真看了起来,同样的战术却是不同的执行。而且沈言从旁边分明可以看出表面上叶宇的手速还没飙上去,实际上已经是三线操作了。那只有一个解释,最大化操作,零无效操作。
很多选手打法都很飘逸看上去也是行云流水,但往往是在交战的时候给人这样的感觉。而叶宇不同,叶宇是从开始发展科技和经济就给人一种应所应当看似闲庭漫步,实则飞速敲击的感觉。
蛤蟆哪可能放过那个侍僧,正想能插几刀就几刀的时候,死骑就嘿嘿嘿淫荡的出现了。一阵风骚地卡位,剑圣眼睛一白就差点昏了过去。所幸还有疾风步,可好不容易快追上了,只看见侍僧已经到了雇佣兵营地马上一副就要英勇就义地样子。剑圣汗都出来了,跳劈一个,那侍僧非得上前自杀,给那石头人一砸猛k几下,血也是不少的。
蛤蟆极端郁闷地白用了一次疾风步。心里暗骂口罩男果然身心都很变态。
同样的开局不同的演绎,周围的牲口很快明白了,这个造型怪得刚从精神病院出来的家伙实际上实力更加恐怖。
晨晓彤觉得奇怪,叶宇死骑背包里明明就有显隐之尘为何刚才剑圣追杀侍僧的时候不用,那样不是可以更加稳妥么?换作自己雇佣兵营地那就直接跳劈砍死那个淫荡的侍僧了。
可是很快晨晓彤就知道答案了。叶宇利用小绵羊的尸体2个骷髅一召唤,外加2条狗,同样奔向蛤蟆未完成的地洞。蛤蟆大惊,自己的剑圣不由得跑出太多。
等蛤蟆赶回来的时候,那个地洞已经被叶宇很无耻的打得取消了。事实上那地洞还有一点点就眼看要完成了,退了让蛤蟆一阵心疼。
如出一辙的比赛。双方再次各自f,不过叶宇可没那么闲,身上揣着2根骷髅权杖,一边f一边召唤,召唤的骷髅又不停的派到蛤蟆的基地里骚扰发木材的小苦工。有正在建设建筑就砍砍之类的。
蛤蟆简直比裸奔了却被人无视了还难过。一冲动就把剑圣派去修理小侍僧了。要知道一本升级二本时候的亡灵如果被砍死一个侍僧那是很跟时候领导来了电话一样非常之难受的。
蛤蟆淫荡的笑了一下,一个疾风步就蹿得比驴还快了,到了叶宇加一看。剑圣就真的昏倒了过去。那建造造得叫一个好,密不透风,矿区细心呵护得连护舒宝都自叹不如。
剑圣好不容易爬起来,就看见之前最开始那个多余的侍僧在旁边扭啊扭啊的扭屁股。
“我爱洗澡,嗷嗷嗷嗷
来砍我啊,来插我啊侍僧一边对已经跳劈一个食尸鬼显身的剑圣抛媚眼儿,一边朝砍树的小狗使了使眼色。很快3头小狗就朝3个方向逃了出去。剑圣西瓜刀都跳在了地上。敢情这速度都比穿了速度之靴还快了。
三线围杀三线跑位都听说过,还没听说三线逃跑的。蛤蟆只好追着那个被跳劈的食尸鬼一阵猛砍,占了这么点小便宜后,黯然失色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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