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别了,辫子女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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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人生究竟会怎样呢?这个晚上,我真正的失眠了。林森说他要我做的事都是见得光的,既然是能见光的事,却又为什么始终神神秘秘,不让别人知道?而我们的对手又是些什么人呢?需要这样偷偷摸摸,小心翼翼对付的人,到底又有怎样的背景和势力?真让人抓狂。要是我把林森卖了,弃暗投明会不会更有搞头一些呢?可是我连对手是什么人都不知道,我怎么弃暗投明啊。或者我就赌一把,彻彻底底的把自己押上去?

为什么我这么想的时候没有那种壮士一起不复返的悲壮,而是一种被逼良为娼的凄苦落魄呢?虽然两者在归途上也差球不多,但是气势上是完全不同的。我知道我其实已经没什么选择,但是我还是指望着会有什么意外的奇迹出现。比如中个五百万,然后把这里的一切丢了,跑到另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城市混吃等死?

我为什么就不能一拍胸脯,浑身充满一种大不了老子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气势呢?事情都到了这个份上了,为什么我还要缩头缩脑,畏首畏尾,我对自己说,血性一点好不好?你可是个男人!然后我马上就回答自己说,血性通常都没有好下场啊。我完全可以用其他方法证明我是男人的嘛。

唉,真烦闷啊。

就在我不但的质疑自己,否定自己,死活都拿不出一种清爽痛快的决定的时候,我的手机传来了短信的声音。我打开灯看了一下床头的闹钟,发现已经凌晨三点多了,这个时侯谁给我发短信呢?灵异的,还是暧mei的?

我拿起手机来,这个手机还是那一次和肖濛去朝阳区,路上遇到的中兴二太子扔进肖濛车里的,我去配了个充电器,蛮好用的一款手机。短信是李莎发来的。

“你睡了吗?”

我一想到李莎这个时候也正是缩在被子里给我发的短信,好像她就躺在我身边一样,立刻全身燥热起来。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以为只有我睡不着,没想到莎莎姑娘你也睡不着。”

“神经!”

这是李莎常说的两个字,每次她觉得我搞扯的时候,总是带有一点小小的嗔怪,一点小小的微笑,有时候还微微皱一下眉头。唉,我发现我对她的每一个小结节都非常的了解。可是她知道我的什么呢?

“古裂,我想我要跟你告别了。”

我还没想好跟她扯点什么,李莎的又一条短信发了过来。

“告别?你要去哪?你不念书了吗?”

我知道她有时候会短期的离开一下,她家住在那一次我吓得屁滚尿流的K市,有时候一去一两个月都有,可是她从来没有过告别什么的。这一次,她要去哪呢?唉,肖濛已经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要是李莎走了,我不就没有美女可看了吗?说真的,审美这种东西也和别的很多事情一样,当你习惯了一种高度之后,再去看别的女人,就会觉得她们离美女两个字实在差距太大。

“我念不下去了。我在学习上实在没什么天份,我想去过另外一种生活了。你会想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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