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别了,辫子女孩(2 / 2)
我差点哭了。我不知道她所说的要过另外一种生活具体指的什么,但是我感觉到她肯定会走到很远的地方去了。像肖濛一样,不,比肖濛更彻底的从我的世界里消失掉。我发现我是真的有点喜欢她了。我知道以我的条件,怎么都不可能追到她的,可是,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她不是吗?对于肖濛,我只是觉得有点惆怅,可是对于李莎,我就觉得很难过了。
“你不要给我说这种话。”我给她回短信,说:“我都难过死了。真的。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不过我还是要说,其实我早就喜欢上你了。”反正她也要走了,而且本来我也没抱什么希望。我想也没想就加上了后面那句话。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女孩表白,也许这很不正式,但是我觉得我能表白出来,不管怎么说,也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有勇气的一件事了。
“我知道。”
过了好一阵子,就在我都要发狂了的时候,她才回了这么一条短信。这太冷淡了。也太简单了。可是我又能指望什么呢?追求她的男人那么多,有好多都是开着小跑,年轻有为的成功人士。像我这种没背景没靠山没钱没房没车自己还长得平淡如水,简直就是一无是处的人,她又还能说什么呢?我都为她感到为难啊。说谢谢太做作虚伪,说你是一个好人吗?
说你是一个好人,一定会带上“但是”两个字,然后补充很多这样那样的理由。更加的虚伪。
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她又发了一条短信,说:“我也喜欢你。”
或许这才是她深夜给我发短信的原因?或许,她跟我告别的真正目的是希望我去挽留?我想过很多她会对我说的话,唯独没想到她会说,我也喜欢你。
我眩晕了,我的心跳几乎停顿了,我的血液完全燃烧了。我突然间忘掉了我所有做人生活的准则,我随便套上一件衣服,连鞋都没有穿,就来开门跑了出去。我要做一件事情,我要去敲开她的门,我不是一定要有什么结果,但是我一定要去挽留她。她念书念不走没关系,我可以对她说:“我养你啊。”
就像《喜剧之王》里面尹天仇同学对柳飘飘小朋友说的那样。人家尹天仇同学都混到那程度了,还能这么说,我好歹也是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吧,我又为什么不敢?大不了从此我就铁心跟林森出生入死,不管是抢银行还是抢菜市场,我都跟他一起冲进去就是……不行,这么重大神圣庄严的时刻,我不能还这么扯,我为什么就把林森想成黑社会的呢?
李莎住的那栋楼有单元门,但是爬上二楼的阳台上,对于现在的我来说简直是轻而易举。为此,我要感谢林森。
我一口气跑到了李莎的门口,急切而用力的敲起门来。
没有人开门,我着急的喊李莎李莎,是我古裂。我不知道她是不愿开门还是出了什么事了,我按捺不住心中那种波涛汹涌的情绪,没有任何犹豫的,就撞开了她的门。
屋里没人。
李莎租的同样是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她的卧室门也是打开的,里面没人。但是屋子里的空调还开着,空气里充满一种我熟悉的温暖的气息。还有,是的,还有她的香味。我找了厨房和卫生间,也都没有人。她明明还在,可是人到哪去了呢?
我看到客厅的窗帘被风轻轻的吹动了一下,心中一阵狂喜。我冲过去,猛的拉开了窗帘,可我看到的不是李莎那曲线优美,诱人犯罪的身体,而是一把架在阳台上套着消声管的7.62毫米口径奥地利产SSG69狙击步枪。SSG69的枪口对着的,正是我偶尔会企图偷窥李莎的卫生间的窗口。
冬天里带着雪花的风迎面吹来,很冷,很冷。
↑返回顶部↑